別有用心的暴力

29/02/2016 《大公報》

張進樂 朱兆麟

暴力帶來恐慌,仇恨引致一個更絕望的結局。新春時份,本應是普天同慶,一家人和和樂樂共渡佳節。可惜,一場的流血衝突令喜慶的新春蒙上血紅色的陰影,彷彿揭示著「猴年」注定又是多事的一年!

香港,從來都是一個開放、多元的社會,不同的政治意念、政治訴求均能以不同方式盡情表達。然而,「旺角暴亂」由街頭抗議演變為暴力行為的背後毫無邏輯可言,只有一小撮自以為可媲美馬丁路德金的所謂「義士」借題發揮、煽風點火,「魚蛋革命」的「魚蛋」不知去向;「撐小販」的「小販」又非事件的主角,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滋事者所信奉的「以武制暴」概念亦無法正當化他們縱火、襲擊記者等暴行。打著「本土」旗號濫用暴力,假借「集會自由」之名侵害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更談不上有何「正義」!

民間抗爭運動,本是成熟的公民社會的常態。守法、和平、理性的抗爭運動可以驅使政府面對群眾的不滿,從而改善政府的施政方針,有利民生。但,赤裸的暴力行為將導致「失序」,破壞社會穩定發展的法治基礎。事發後,施暴者常以「官逼民反」作為掩飾其暴行的理據。可是,倘若「被迫」可成為開脫犯罪行為的理由,世上將再不存在任何非法的事。因為當「立場」先於一切,處事已再無「程序」可言,任何論述、手段、行為亦再無討論對與錯的價值。法律、道德甚至風俗習慣等規範將一步步失去約束作用,屆時暴徒將為所欲為,而港人將尤如身處於比拼蠻力的原始社會,活在永無寧日的暴亂之中。任何目的皆不是使用暴力手段的理由,一旦暴力在「以武制暴」的庇護下獲得同情和諒解,距離眾人需要「原諒」大規模的殺戮之日亦不遠矣。

「激情」是年青的本錢,但「暴力」絕非解決問題的出路。任何社會運動,必須以市民認同為大前提,否則即有違追求民主的前設。與以往的反政府示威相比,以「本土民主前線」為首的激進本土勢力似乎認為即使被社會標籤成「暴力」亦並無不妥,甚至引以為傲。然而,在缺乏群眾基礎下,以「勇武抗爭」包裝暴力手法強迫大眾信奉其政治理念,非旦不可能為社會帶來實際的抗爭成果,反而會令其餘良性的社會運動均失去了主流社會的支持、失去公眾的信任。今日的香港,需要的是修補撕裂的傷口,為現存的深層次問題尋求解釋方法。並凝聚市民大眾對處理一切包括政治、民生議題的共識,而不是為毫無意義的宣洩式暴力衝擊。

衝突過後,民主並無寸進,民生亦未見改善。整場暴力事件的唯一受益者,只有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之一、本土民主前線的發言人梁天琦。對公安條例略有認識的市民都知道,遊行人數不超過三十人無須預先申請並非如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所言是立法會候選人的特權。明顯,梁天琦等人有意虛報條例,乘勢令衝突升級,以達到其選舉宣傳的意圖。果然,梁天琦因「旺角暴亂」而聲名大噪,成功獲得本來貌合神離的本土力量萬眾一心地支持,亦得到一眾網絡紅人的聲援,可謂名利雙收,足以證明暴力衝突背後有巨大的選舉利益考慮。

長久以來,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旺角暴亂」的背後各種深層次矛盾固然值得關注和思考,但對於與社會文明之路背道而馳的暴力行為、街頭械鬥,大眾應立刻予以譴責。因為,和平、理性的溝通之路一旦被滋事者以暴力手段強行封鎖,建制與非建制之間摩擦只會與日俱增,現存的社會問題終究無法解決。香港,亦將面對前所未有的社會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