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後未來香港體育發展的發展及建議(下)

03/02/2013 《成報》
朱兆麟

上文提及就體育發展進行大型研究,全面檢討體育政策、體育產業人口評估和發展體育參與及檢討香港體育管理行政架構等,筆者期望作更深入的探討。

自2002年民政事務局發表體育政策檢討報告書《生命在於運動》,政府距今已有超過十年未有對香港體育政策作全面的檢討及改進。筆者建議就香港體育發展進行全面性研究,深化原有報告書所建議的三大基礎原則,即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再加上分析體育產業及體育參與人口的結構,使香港體育產業得以持續發展。首先,要將體育普及化,政府應推廣社區體育,鼓勵不同年齡市民參與運動。同時,政府可購入大型國際體育盛事(如奧運、殘奧、世界杯等)電視轉播權,交由免費電視台轉播,這有助推廣體育普及風氣。

其次,對於精英運動發展,政府應考慮透過區域合作,加強支援現役及退役運動員的個人發展,包括在職培訓、生活保障及退役後工作機會等,提供更多機會及資源鼓勵具潛質的青年運動員投身全職行列。

此外,發展體育人口及完善產業結構非常重要。體育人口泛指參與體育的人口,參與體育有多方面,包括親身做運動、觀看體育賽事等,發展體育人口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推動全民運動,這可以改善市民整體健康,亦有助從中培養更多精英運動員。另一方面是推廣觀賞本地體育賽事,這可以帶動香港社會的體育參與氣氛,提高市民對香港體壇的認同,進而提升本地賽事水平質素。而有關體育產業結構,當中包括培訓、用品供應、場地及活動管理人員,因此,深入研究此課題對制訂產業的定位和未來規劃尤為重要,為持續發展香港體育產業的必要工作。

最後,政府有必要檢討香港體育管理行政架構,設立體育事務專員,以及建議將中國香港體育協會及中國香港奧林匹克委員會分拆。設立體育事務專員有利於加強政府與體育界的協調工作,並就各項體育政策的具體執行,向體育委員會及民政事務局提出建議,善用資源推廣體育,提升社會對香港體育事務的重視。而分拆中國香港體育協會及中國香港奧林匹克委員會,將可以清晰界定機構職能,增加兩個機構的獨立性及透明度,有利於建立公開而具透明度的運動員參賽代表選拔機制,由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提名,中國香港奧林匹克委員會選拔代表,以清晰機制鼓勵運動員積極提升技術。

現時很多國家皆積極推動體育發展,例如新加坡體育城將於2014年落成,將會降低香港申辦大型賽事的競爭力。期望政府落實推行具體政策,支持香港的體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