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不干預」與「適度有為」的經濟思維
30/09/2015《星島日報》
張進樂 朱兆麟
近日,特首梁振英先生公開表示「積極不干預」政策已經過時,香港政府的發展策略需更改作「適度有為」。然而,由於「積極不干預」與「適度有為」並非標準的經濟學用語,故此,即使是頂尖的經濟學者亦或未能清楚界定「積極不干預」與「適度有為」之間到底有何分別。但,從梁特首言辭之間,不難發現政府將較以往作出更大程度的市場干預行為。
其實,自上世紀70年代起,當時的殖民地政府財政司夏鼎基已提出積極不干預主義(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為香港經濟發展的核心理念,亦一直被視作本港在二次大戰後經濟能夠迅速發展並成為「亞洲四小龍」的主要因素。時至今日,香港特區政府仍視「經濟自由」為香港保持地區競爭力的重要優勢。根據美國傳統基金會發表的經濟自由度指數排名,香港已連續21年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明顯,「積極不干預」經濟思維,已為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全球首屈一指的金融城市奠定重要的基礎。當今日,不論是本地的商人、國內的資金,還是跨國企業都因為堅信香港政府不會隨意出手干預市場而安心在港經商時,貿貿然觸動香港一直以來成功的基石,所帶來的後果和經濟損失,又是否香港政府能夠承擔得起呢?
無可否認,香港作為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重點城市,必須抓住機遇,扮演好「超級聯繫人」角色,盡情發揮「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為國家企業、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搭建「走出去」的平台。故此,若要為香港的中小企業家提供相關的協助,共享「一帶一路」所帶來的經濟成果,也不失為一項德政。可惜,現屆政府缺乏有效的管治威信,改變行之有效的經濟思維,無法避免會被坊間視作特首連任的個人政治盤算。無論日後政府「適度有為」地扶植任何一個行業或公司,均有機會被認定是政治酬庸、私相授受。顯然,胡亂摒棄「積極不干預」不單動搖香港穩定繁榮的基石,更會進一步削弱政府的認受性,何必呢?
若然「適度有為」只是特首新的經濟理念,純粹政治話語,以便提出後對現時經濟政策進行微調時,各個政府部門可通力合作,也是未嘗不可的。畢竟,每位當權者亦會有渴望利用自己的理念去改變組織文化的時候。但,香港整體的大方向、大原則最終仍需圍繞「積極不干預」五個大字。因為,「積極不干預」並非指政府在市場上完全沒有角色。正如積極不干預之父夏鼎基所言:「當政府遇到要求作出干預的建議時,不會純粹因為其性質而慣性認為建議不正確。剛好相反,一般而言,政府會因應當前和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形勢,權衡輕重,仔細考慮支持和反對採取干預行動的理據。」今日,梁特首故意舉出三個適度有為的例子:「港人港地」成效不彰、「停收內地雙非孕婦」根本並非經濟政策,最後的「買家印花稅」則完全符合上述「積極不干預」政策原則。「適度有為」到底有多「有為」?社會大眾必然心存一個極大的問號。故此,在未確定「積極不干預」與「適度有為」在市場的干預程度上有多大差距前,政府目前應該繼續致力提供好的營商環境給商家盡情發揮,而非花時間思考如何介入市場。否則,盲目相信新加坡和韓國的成功經驗,強行套用在香港之上,罔顧香港的城市特質。到頭來,只會削弱香港本身獨有的優勢,把國際金融中心的「金漆招牌」拱手相讓予競爭對手,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