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解決香港垃圾問題

07/02/2013 《資本企業家》
朱兆麟

香港這個彈丸之地,垃圾製造量遠多於其他已開發的國家,位列全球之冠,每日的人均固體廢物量量為2.67公斤,也是台灣的兩倍多。事實上, 堆填區飽和亦是迫在眉睫。據推算,現時位於新界東南,東北和新界西的堆填區將會分別於2014,2016及2018飽和。為此,政府近日向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申請撥款擴建3個堆填區。但凡垃圾,人皆厭惡之,也形成鄰避症候群現象(not in my backyard)。將軍澳堆填區擴建的計劃因支持票不足而暫時撤回;打鼓嶺及屯門堆填區擴建申請亦因會議時間不足未能表決。另外,早前有關興建焚化爐的建議也遭市民強烈反對。擱置以上兩項建議,或許能暫時平息民怨,但卻無助解決垃圾處理的問題。
有評論認為單靠興建焚化爐和擴建堆填區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且更會衍生負面的界外效應 (Negative externality),如填海會影響海岸生態,焚化爐燃燒垃圾會釋放大量二氧化碳,因此政府應著力從源頭減廢。筆者卻認為多管齊下才是現時最適合的做法。

首先要考慮問題的逼切性,香港解決廢物問題實在時日無多,而處理方法的彈性相對也較低。提高源頭減廢和回收率並非短期內能達成,即使有相關的政策,亦要有教育配套,讓市民養成環保的習慣,但以目前情況,一下子讓市民將垃圾量減少3成事不設實際的。相反,擴建堆填區能在僅餘的時間暫時紓緩問題。所以如果工程不立刻上馬,到2018年香港的垃圾可能已沒有容身之所。

另外是可行性,零垃圾產生是沒有可能的,縱使源頭減廢和垃圾回收進展很快,只是延遲堆填區飽和的時間,因此只要香港有垃圾產生,仍要面對廢物處置的問題,興建焚化爐或/和擴建堆填區只是遲早的問題,一味反對以上兩項建議是無助推動香港的可持續發展。而且香港地少人多,要尋找一片既不影響居民,亦對環境生態完全無害之地實屬困難。如果興建焚化爐及堆填區的整體利益大於整體成本,選址只要盡量減低對社會及環境的影響,並要有妥善的補償方案,便已切合經濟效率 (Efficiency), 促進經濟,環境及社會平衡。

最後是成本效益,興建焚化爐的好處是佔地少,廢物減量的效益高,最高可達90%的減量,大大減少堆填區的負荷量。在日本和台灣這兩個跟香港人口密集的地方,土地供應十分緊張,所以垃圾焚化爐成為處理垃圾的主要技術,可見,即時上述兩個地方的源頭減廢是國際間的表表者,仍要焚化爐的配合成為互補的關係。

香港垃圾處理的問題,已不容許以拖拖拉拉的態度去處理。做好回收和源頭減廢的工作,同時又適度擴建堆填區和興建焚化爐,才能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