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誘因看減少廚餘
香港政府近日積極推動「惜食文化」,鼓勵港人減少廚餘,以紓緩堆填區的壓力。
在不同的媒介、場地,都可找到宣傳「惜食香港」的廣告和活動。然而,「惜食香港」的活動並非強制參與。在整個活動中,政府只擔任鼓勵的角色,呼籲工商界及市民減少廚餘,並非實施條例的執行者。因此,這個活動的成效值得商榷。
在香港,廚餘佔了都市固體廢物的四成,約三千五百多噸,大多都被棄置於堆填區。解決廚餘與解決堆填區飽和的問題,息息相關,均需立刻著手解決。
自發性的「惜食」活動未成氣候,又有甚麼能令大眾減少製造廚餘?
提供經濟誘因也許是其中一個方法。向市民提供經濟誘因,或能成為大眾減少廚餘的動力,而且有先例證明成效的。香港在二零零九年七月,推行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後,登記零售店的塑膠購物袋派發量減少高達九成。但同時,未被立法規管的平頭膠袋,以及非登記零售店的塑膠購物袋派發量卻增加。由此可見,在欠缺經濟誘因的推動下,自發性的減廢活動幾乎寥寥無幾。要有效減少廚餘產量,我們可從經濟方面動手。
首先,可在飲食業界推出減量優惠,避免浪費食物。客人到餐廳、快餐店光顧時,若客人提出減少食物如飯、麵等的分量,餐廳可提供扣減金錢作調節。此舉顧客既可節省金錢,又可避免造成浪費。同時,餐廳亦能節省食材,減低成本,雙方都能得益。
另外,市民可以考慮,透過分享購物優惠,避免造成浪費。不少商戶喜好以薄利多銷的政策推銷產品,使消費者往往因價廉而購買大量貨品。但不少人就碰到,因為食物有賞味期限,卻因大量購買,使一些食物來不及食用,過期而丟棄的情況,造成食物浪費,蒙受經濟損失。故此,消費者可考慮與親友鄰舍,分享購物優惠,把多買多優惠的食物與他們分享,以減少廚餘。
最後,香港政府應在減少廚餘方面,擔當帶領的角色,主動以提供經濟誘因,使鼓勵工商業界及市民減少製造廚餘。政府應考慮全力推行垃圾按量徵費,推動商界及市民增加回收,有效地減少廚餘。在南韓及台北市,市民需根據個人需要,購買特定的垃圾袋,把不可回收的垃圾棄置於收費的垃圾袋中。而可回收的物料例如膠樽、廢紙、廚餘等,則需分類棄置於屋苑的回收站。在推行垃圾按量徵費後五年,兩地廚餘的數量,分別減少了四成四和六成,足見其成效。
劉啟瑤 朱兆麟
刊於2013年8月21日成報